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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構農村經濟微觀基礎

王曙光中國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是農村經濟微觀基礎的重構問題。在農業高度產業化、市場化和全球化的今天,原子化的、分散的小農生產模式已經難以獲得市場競爭力,其生產的邊際收益正在大幅下降,其經營風險正在急劇上升,在全球農業產品競爭的嚴酷背景下,小農(往往因大規模增產而導致的)破產正在成為中國經常見到的現象。因此,通過系統的制度激勵和政策引導,將分散生產的“小農”逐步改造為組織化的“大農”,是我國農業發展面臨的迫切而嚴峻的任務。這將是中國農業發展和農村轉型所必須經歷的歷史進程,在這個進程中,我國農業經濟的微觀基礎將得到徹底改造。如果沒有微觀基礎的徹底改造,如果不培育新型的組織化的農業產業主體,那麼現代農業生產技術、現代農業服務體系、現代農村金融體系、現代鄉村治理和公共品供給體系等,都很難與農村對接,我國的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也將成為一紙空談。近期,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佈瞭一系列重要涉農文件,都涉及到農業經濟微觀基礎改造的核心命題。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經營主體。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著力培養新型經營主體,既註重引導一般農戶提高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又扶持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傢庭農場;著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和多元服務主體,通過提高組織化程度實現與市場的有效對接。1月31日發佈的“一號文件”則提出,著力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充分激發農村生產要素潛能,要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大力培育發展多元服務主體。應該說,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已經到瞭一個重要的轉折點上,我國農業經營體制將面臨改革開放後確立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的第二次飛躍與轉變。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構建不是一朝一夕的過程,而將是一個較長的歷史進程,同時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構建有賴於農村市場的發育和完善,這裡面包括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物流市場、信息市場、技術市場、土地市場等,如此才能實現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才能促進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建立並促進它們之間的交易效率。就一個現代化農場、合作經濟組織或規模化種植養殖大戶來說,如何快速實現高素質勞動力的雇傭,如何進行有效的融資以獲得資金支持,如何將原材料和最終產品進行有效的運輸和供給,如何快速獲取有價值的市場信息,如何進行有效的技術推廣和技術交易,如何在保護農民產權和利益的前提下進行有效的土地流轉等,都會極大影響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經營績效,決定它們的生死存亡。而這些市場制度的發育,確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長期的發育,也需要政府進行長期的制度激勵和政策扶持。當然,在這些市場要素和市場機制發育的過程中,也存在著大量的商業機會,各種勞動力中介組織、技術推廣和研究機構、物流和信息供應商、農村金融機構、土地確權和評估中介等,都會獲得大量的市場機會,從而分享農村變革帶來的大規模紅利。金融體系在農村新型生產經營組織的構建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為此,必須建立一個規模多層次、產權多元化、機構多類型、服務廣覆蓋、財務可持續的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從而為新型農村生產經營組織的培育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首先,我們要清楚,不同的農村金融機構在新型農村生產經營組織的培育中發揮不同的作用,這與農村金融機構的規模、性質和定位密切相關。如農業銀行(601288,股吧)因其規模巨大和人才優勢,應更多地將客戶群體鎖定為規模化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發展銀行作為一個政策性銀行,應著力進行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大型產業及其配套設施的投資;國傢開發銀行應註重對農業現代化具有引領作用的核心產業的扶持與引導,而那些遍佈城鄉的合作金融組織、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組織因其規模小且經營靈活,應將服務的主體定位在農村個體工商戶、農村種植養殖大戶、規模化農場以及小規模的農村合作社上。其次,從產權多元化的角度來說,農村金融機構要廣泛吸引民間資本,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到農村金融機構的組建中去,並利用民間資本改造現有經營不善的農村金融機構。這個道理不用多說,民間豐裕的資本存量不僅可以增強農村金融體系的資金實力,而且從更深層次上說可以改善農村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再次,我們一定要鼓勵多類型的農村金融市場的發育。我們既要鼓勵農村信貸市場的創新和完善,進一步發展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機構、農民資金互助組織等,同時也要進一步推動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的發展,如農業保險機構、農業投資公司、多層次農業資本市場、農產品期貨市場、農業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網絡型農村金融體系等多元化金融機制。最後,農村金融機構在服務於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時還要根據各個組織的不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創新,要創新信用甄別體系、創新擔保體系、創新抵押機制,采取嚴密的風控手段,從而確保自身的財務可持續和經營績效的提升。當然,政府也應在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方面大有作為,2013年一號文件中提出的加強財稅杠桿與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實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農戶貸款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應切實執行。(作者系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var page_navigatio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page_navigation');if(page_navigation){ var nav_links = page_navigation.getElementsByTagName('a'); var nav_length = nav_links.length;//正文頁導航加突發新聞 if(nav_length == 2){ var emergency = document.createElement('div');emergency.style.position = 'relative';emergency.innerHTML = '汽車貸款屏東泰武汽車貸款新北板橋農地貸款士林房屋貸款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3-04-17/15323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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