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臨港發佈支持科創建設10條配套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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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港發佈支持科創建設10條配套扶持政策房屋三胎貸款全省皆可處理

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宋薇萍)記者從10月14日召開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瞭助力上海全球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臨港除瞭發佈24條行動方案,還發佈瞭10條配套政策,平臺建設、首臺突破、技術研發、系統集成、人才集聚等方面,政策實行年限為2016年至2020年。

首先是設立智能制造產業引導基金。臨港管委會與臨港地區開發主體共同發起,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設立規模為50億元的智能制造產業引導基金。發揮政府資金杠桿作用,采取市場化運作,實現境內外智能制造產業在臨港的集聚。

其中在支持智能制造功能平臺建設方面,臨港將鼓勵境內外智能制造領域相關機構和企業的功能平臺落戶臨港,在臨港建設的智能制造領域國傢和市級重點實驗室、檢測檢驗平臺、工程技術中心、工業數據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展示體驗平臺等,按平臺投資額的10%-30%給予扶持,總額最高5000萬元。對其實際租用的辦公用房、物業、網絡等軟硬件設施給予100%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對落戶的境外重大功能平臺,參照國傢級功能平臺給予扶持。

第三是支持智能制造技術和標準研發。據介紹,經臨港管委會認定的智能制造研發項目,按項目研發投入的30%給予扶持,最高1000萬元。對主導制訂智能制造國際、國傢和行業標準的企業、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的補貼。對在本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團體標準給予10萬元的補貼。

第四,支持智能制造產業發展。在臨港投資的智能制造產業化項目,達到市級戰略性新興產業扶持要求的,按照企業投資額的10%-30%給予扶持,最高1億元。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工廠建設,符合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專項標準,按投資額的30%給予扶持,最高1000萬元;對獲得國傢或上海市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專項扶持的項目,另給予國傢或市級扶持資金30%的獎勵。支持智能裝備企業創立自主品牌和並購品牌,鼓勵臨港企業國際化佈局,引導企業提升跨國經營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對並購國內外高端品牌的,按合並後並購金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1000萬元。加強土地供應保障,對智能制造項目優先落實用地指標。

第五,支持智能制造裝備首臺突破、示范應用和系統集成。對在臨港經過創新實現重大突破,具有知識產權的裝備、系統和核心部件首次取得市場業績,給予無償資助或保費補貼。無償資助比例不超過首臺裝備銷售合同金額的30%,最高3000萬元;保費按3%的保費率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給予不超過3年的補貼。對示范應用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中的高端智能裝備及系統集成投資的20%,最高1000萬元。對已獲國傢或上海市級資金扶持的項目,另給予其國傢或市級扶持資金的30%的配套獎勵。

第六,支持使用臨港自主智能制造產品。臨港地區企業首次使用臨港自主品牌的智能制造產品或購買相關服務的,按照其房貸新北貢寮房貸采購合同金額的10%給予扶持,最高500萬元。

第七,支持金融服務智能制造。支持商業銀行在臨港設立智能制造支行,出臺區域性優惠貸款政策,並為臨港地區智能制造企業提供200億元專屬授信額度。設立規模為1億元的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聯合產業基金、商業銀行、融資擔保公司建立“投貸保”聯動機制,為臨港智能制造中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對為智能制造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的1.5%給予補貼。鼓勵企業開展智能裝備融資租賃服務,對承租企業按租賃標的物總額的5%一次性給予扶持,最高500萬元。對實現股改上市掛牌的智能制造企業,在市、區扶持基礎上,另給予50萬元扶持。

第八,支持人才集聚。實施臨港智能制造人才安居計劃,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雙定雙限”房、公共租賃房、人才公寓,優先用於支持智能制造人才安居臨港。對經相關部門認定的智能制造人才,可優先享受居住證加分、縮短居轉戶年限和直接落戶政策,為其提供在臨港就醫、子女就學的綠色通道和優質優惠的傢政服務。鼓勵智能制造外籍高端技術人才、留學生集聚臨港,先行先試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才改革試驗區關於外籍人才的相關政策,規劃建設高端社區、國際學校等配套設施。對領軍型智能制造人才,視其個人區域經濟貢獻給予獎勵。對通過智能制造相關領域高技能職業培訓並獲得相應資質的人才,給予培訓經費的30%補貼。

第九,支持引進行業組織和重大活動。對落戶臨港智能制造領域的市級以上行業組織,給予最高100萬元開辦費扶持。對其實際租用的辦公用房、物業、網絡等軟硬件設施給予100%補貼,每年最高100萬元。對在臨港地區舉辦智能制造領域市級以上重大活動、重大論壇和會展活動,給予最高100萬元活動經費扶持。

第十,支持智能制造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應用。實現臨港地區熱點公共區域免費WIFI全覆蓋。支持電信運營企業加快推進城市光纖網、4G、無線局域網和雲計算中心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財政對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應用項目和智慧城市的投資。對基於互聯網形成的眾包設計、雲制造等應用項目,基於物聯網實現的智能檢測、遠程診斷等應用項目,以及在交通、安全等公共服務領域實施的智慧城市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扶持,最高300萬元。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51014/1114234711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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