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賣公房為老伴籌藥費 丟瞭憑據今難申請公租房



王師傅在曾經住過的公房門口發呆,誰能證明這房子不是我的?



讀者來信

  《武漢晚報》編輯部:

  因為老伴中風,7年前,我把唯一的一套31平方米的公房賣瞭籌醫療費,這些年來租房居住,已搬瞭5次傢。去年9月得知無房戶可以申請公租房的消息後,我找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登記,沒想第一關就卡瞭殼--社區要我出示那套公房的買賣合同或者賣房憑據,由於多次搬傢,這些都弄丟瞭。【銀行駐點漸撤售樓部 武漢開發商以價換量攬客】

  為證明我沒有這套公房,我找當時管理我公房的單位,對方說他們已經換屆瞭幾次,以前公房交易的底子都沒有瞭,要我找現在的房主出證明。可人傢根本不理,我和婆婆都是60多歲的人,人傢直接把我們往門外趕。

  我們又找到江岸區房管局,被告知要找市房管局開證明。我們好容易在市局辦證大廳排上隊,工作人員又說,他們隻能查有兩證的房子,公房查不瞭。當時天很熱,婆婆血壓陡增,高壓達到180,我不敢讓她再跟著跑瞭。

  我現在租住的房子,房東又在催我們搬傢。我們沒錢買商品房,公租房是最適合我們的,房租較低,可讓一傢人不再居無定所。

  可是,半年過去瞭,我還是在這幾個單位來回跑。我實在沒有辦法瞭,隻能求助貴報。

  王三明

  現租住江岸區中航二局宿舍8棟3單元202室

 【記者調查】



  這套公房轉手瞭兩次



  王爹爹戶口地址還是這裡

  王爹爹"求證明"的這套公房,位於江岸區丹水池小路77號2-6-2室。談起這房的歷史,老人感嘆,他父親曾是江岸區糧食局較早一批的中層幹部,父親寧可讓一傢6人擠在一套15平方米的房子裡,也把換大房的機會讓給更困難的職工。

  王爹爹在區糧食局上班10多年後,終於分到瞭黃興路保華裡一套13平方米的公房。這一帶拆遷後,武漢長青房地產公司1996年給他在丹水池還建瞭這套31平方米公房,房租由武漢長青物業公司收取。他一傢三口的戶籍也落戶到丹水池這套公房地址上。

代償信用貸款借款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  7年前,因老伴中風,他隻得把這套公房掛在中介出賣。不久,一個湖南女子找上門,爽快答應瞭他8萬元的報價,然後要他到武漢長青物業公司去辦手續。

  買賣手續很簡單,就是在物業雲林縣信用貸款是什麼那裡重新登記一下,王爹爹記得自己拿到瞭一張紅紙,大概就是賣房憑據。錢到手後,很快為妻子看病還債和給兒子繳學費花完瞭。

  他後來聽街坊信貸救急說,這個女的不到兩年就把房子賣瞭,大概多賣瞭一兩萬,買主是現在住的一對老夫妻。

  "這套房現在確實不是我的,可就是沒法證明。"王爹爹很無奈。

  記者決定陪他去找"證明"。

  "不是我們推諉,我們查不到公房信息"

  地點:江岸區房管局308室



  時間:4月8日9點40分

  王爹爹說,他4月2日去江岸區房管局查詢過,但對方不肯出證明。記者便和他先來到該局,還是找王爹爹那天去的那個科室。很巧,還是同一個工作人員接待,他姓陳。

  記者沒說自己身份,這位陳姓工作人員說,王爹爹丹水池那套公房屬單位自管公房,由產權單位管理,他們這裡隻能查到有產權的房屋信息,簡單說,隻能查王爹爹名下是否有商品房。

  隨後,記者找到該局辦公室胡主任,她熱情地找人來解答。人來瞭,還是這位陳姓工作人員,他的解釋和先前一樣。

  "不是我們推諉,這事就該找該公房的產權單位,即武漢長青物業公司。"胡主任說。

  "他不是我的租戶瞭,我沒義務出證明"

  地點:武漢長青物業公司



  時間:4月8日10點30分

  記者和王爹爹又趕到瞭黃興路的武漢長青物業公司,負責人夏經理說:"我們開不瞭這個證明,租戶隻要把房子賣瞭,我們就不會留以前的底子瞭。"

  記者:"那你可不可以證明這套公房現在的使用情況。"

  夏經理:"這套公房現在的使用人,他手上有住房手續,不需要我們證明啊。"

  "他申請公租房需要這個證明,你就幫個忙吧。"

  "他都不是我的租戶瞭,我們沒義務出這個證明。"他說,要是以後都有人跑來找我們出這種證明,那該怎麼辦?

  "我們能證明他不在這套房住,但證明不瞭房子是誰的"

  地點:丹水池街丹南社區居委會



  時間:4月8日11點40分

  快到中午下班時間瞭,記者和王爹爹往丹南社區趕,幸好居委會工作人員都在。

  一位姓夏的專幹對王爹爹的事很熟悉,她快言快語:"我和他是老街坊瞭,他的情況我很清楚。我們能證明他不在這套房住,但證明不瞭房子是誰的。"

  她說,居委會隻是接收材料,材料不齊全送上去也會被打回來的。

  她建議還是現在的房主出證明,王爹爹一下就面露難色。

  "人傢不出證明也能理解,聽說那裡也要拆遷瞭,這個節骨眼上,人傢更不敢把住房手續拿給別人瞭。"她說,不過可以等房子拆瞭,人傢拿到瞭拆遷款,王爹爹再求人傢把拆遷協議借一下,也可以證明瞭。

  "我當初沒賣房他,他更不會幫我出證明瞭"

  地點:丹水池小路77號2-6-2室



  時間:4月8日12點20分

  記者和王爹爹一起去找這套公房現在的房主,再跟人傢說說好話。

  這套公房是一幢老居民樓6樓的一戶,王爹爹站在一旁,不願敲門。記者敲瞭半天,無人應答。

  王爹爹:"算瞭,他們傢是不會幫我出證明的。"

  他這才說起瞭當年賣房時的一段隱情:現在的房主7年前也找過他買房子,但隻肯出6萬元,他隻好把房子賣給那個出8萬的湖南女的瞭。

  "哎,這就是命吧。"王爹爹很失望地說,兩年前,他兒子跟談瞭多年的女友準備辦喜事,他特意租瞭個環境還可以的小區房,結果女方還是因為他傢沒房子反悔瞭。

 曙光終於出現



  王爹爹隻需自己證明自己

  王爹爹的事真的就是一個"死結"嗎?4月11日上午,記者采訪瞭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的張科長。

  他介紹,無房戶申請公租房需要提供傢庭住房情況的證明,即要證明自己戶口本地址上、身份證地址上的住房和自己是什麼關系,一般就是租房住和借房住兩種關系,因此需要出具房屋產權證、租房協議等以證明這兩種關系。而王爹爹的情況,是要證明自己戶口本和身份證地址所在的這套公房與自己沒關系。

  像王爹爹這樣的單位自管公房,一般是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或者是房屋現有使用權人出證明。如果公房已拆遷,隻需社區出證明或憑拆遷協議即可。

  "在房子還存在的情況下,王爹爹用盡瞭所有辦法,都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這套公房,那該怎麼辦呢?"記者問。

  "那就他自己證明自己。"張科長說。

  他解釋,少數因年數久遠進行的交易、拆遷等導致實在無法提供合法證明的,由個人出具《房產具結書》,《具結書》要說明這套公房取得和交易的經過,自己走瞭哪些正常渠道,因為何故沒能取得合法證明,承諾自己承擔一切法律後果。有瞭這份《具結書》,社區可以把申請人的資料收進去,由房管部門再核實把關。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登記為輪候對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市、縣級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登記為輪候對象的,取消其登記;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責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並按市場價格補繳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文圖/記者王震



新聞來源http://wh.house.sina.com.cn/news/2014-04-14/07384061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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